好消息!这5类人27种疾病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1

  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如果一人患了大病,全家生活可能都没有了保障!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自治区政府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广西5类人27种疾病可以获得现金补贴!

  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通知》规定,5类患有27种重特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补偿后,还可申请获得一定金额的现金救助。

  三类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

  五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其中,一、二、三类人员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四、五类人员由各地根据筹资情况逐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后,一次诊疗过程或同一病种年度累计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3万元的,将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如果是当年出生,但出生时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的新生儿(婴儿),实行“母婴捆绑”政策,随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母亲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种重特大疾病包括

  儿 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包括结核病的门诊治疗)、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 塞、脑梗死(急性期)、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人感染禽流感、尘肺。

  5000元。未参合参保的二类人员,其应计入救助费用相应减半;三、四、五类人员:

  四、五类人员的救助程序由各地参照有关文件自行制定,这两类人员可在当地咨询具体程序。

  若救助对象类别发生改变,按可享受的最高类别标准进行救助,但不能重复救助;

  依托现有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规定,广西定点医疗机构要开设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缴费窗口,张贴医疗救助就医指南,定期公布医疗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到2020年,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

  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口健康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6项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此外,到2020年,要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城镇化水平、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现有的288所中心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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